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系统个人网上申报指南
2008-8-8 10:54:37
附件6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系统个人网上申报指南
登录中国广州人事网(http://www.gzpi.gov.cn)或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选择“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系统(http://www.gzpi.gov.cn/vsgzhr)”可开始网上申报。
一、个人注册
进行个人注册,设置登录名和密码。注册时应注意:
(一)申报人必须先认真阅读服务协议。
(二)在填写帐号信息时带*的为必填项。
(三)申报人须先自行设置登陆名,并点击右侧的【检测登陆名】进行检测。以后,一旦进入本系统,就须使用该登陆名登陆。请务必牢记本人的登录名和密码。
(四)申报人必须通过录入关健字查询来查找到本单位的名称。若搜不到单位名称,请单位统一将本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注明区县、教育局名称、单位名称及“资格评审”字样)传真到市信息中心,并与之联系,电话:83562249,传真号码:83557984。
(五)填报内容一旦确认就不能更改,请申报人注册时填写真实和准确的个人信息,以免以后办理业务时带来不便。
(六)本系统采取实名制,系统对公民身份证号码进行校验,所输入的公民身份证号码必须合法,同一个公民身份证号码只能进行一次个人注册。
二、登陆
注册完成后,返回“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系统(http://www.gzpi.gov.cn/vsgzhr)”。
(一)登陆,选择【个人】用户类型,输入已注册的“登录名”和“密码”,点击【登陆】即可进入个人申报页面。
(二)选择业务,通过点击界面左侧的系统主“导航树”进行选择。点击选择相关项目页面右边就会弹出相关界面,业务包括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认定和证书遗失、补发(更换)等选项。一般选选择“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业务。
(三)选择申报资格类型,继续通过界面左侧的系统主“导航树”进行选择。一般选“正常申报”→“高、中资格”。
(四)选择送省或市,继续通过界面左侧的系统主“导航树”进行选择。送省评审的如:小学高级教师(副高级)资格评审委员会选“送省评委会”,其余一般选“送市评委会”。
(五)选择申报资格系列,继续通过界面左侧的系统主“导航树”根据自己的岗位选择中专,中小学、幼儿园或中学高级教师等。例如:一旦在界面左侧的系统主“导航树”选择了“中专”,右侧主界面就出现“教师”和“实验人员”两个选项。点击“选定”开始信息录入。一旦在界面左侧的系统主“导航树”选择了“中小学、幼儿园”,右侧主界面就出现选择“中学教师”或“小学(幼儿园)教师”,点击“选定”开始信息录入。
三、信息录入
例如,页面“左导航”中显示了用户申报业务所需录入的项目,
1.获取历史数据
2.基本信息
3.专业技术资格历史情况
4.参加学术团体情况
5.学历(学位)教育情况
6.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7.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8.计算机网络应用考试
9.职称外语考试
10.国内外进修情况
11.任现职以来参加继续教育情况
12.本人总结
13.任现职以来完成教学工作情况
14.班主任工作或学生管理工作情况\指导青年教师情况\参加社会实践或参加实验室建设情况
15.任现职期间承担过何专业技术工作
16.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17.任现职期间公开出版的著作(参加编写的教材、教参)
18.任现职期间专项技术分析报告
19.任现职以来主要科研情况
20.任现职以来获奖情况
21.证书、证明材料
22.年度考核结果
23.聘任期满考核结果
24.近年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情况
25.工作负面情况说明
26.完成并送审
点击选择相关项目页面右边就会弹出相关界面,申报须依次填写每个界面都应全部信息。其中带“*”的为必填项,其他项为选填项,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填写。填写过程中注意红色字体提示。出现 按钮的点击打开按提示操作,已完成原申报材料电子版的,可将相关信息逐一复制并粘贴入系统相应栏目。
(一)基本信息
1.“公民身份号码”和“申报类别”由系统根据申报的申报信息自动获取。
2. “申报评委会名称”栏的填写
⑴申报小学高级教师的可根据学校所属区县选择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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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区教育局 |
广州市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资格第一评审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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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区教育局 |
广州市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资格第三评审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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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教育局 |
广州市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资格第四评审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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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区教育局 |
广州市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资格第五评审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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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区教育局 |
广州市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资格第六评审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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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教育局 |
广州市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资格第七评审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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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教育局 |
广州市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资格第九评审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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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区教育局 |
广州市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资格第十评审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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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市教育局 |
广州市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资格第十一评审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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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化市教育局 |
广州市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资格第十二评审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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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岗区教育局 |
广州市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资格第十三评审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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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区教育局 |
广州市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资格第十四评审委员会 |
⑵申报中学一级教师的可根据学校所属区县选择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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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区教育局 |
广州市中学一级教师资格第二评审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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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区教育局 |
广州市中学一级教师资格第三评审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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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教育局 |
广州市中学一级教师资格第四评审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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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教育局 |
广州市中学一级教师资格第六评审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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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区教育局 |
广州市中学一级教师资格第七评审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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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市教育局 |
广州市中学一级教师资格第八评审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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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化市教育局 |
广州市中学一级教师资格第九评审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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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区教育局 |
广州市中学一级教师资格第十评审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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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区教育局 |
广州市中学一级教师资格第十二评审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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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教育局 |
广州市中学一级教师资格第十三评审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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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岗区教育局 |
广州市中学一级教师资格第十四评审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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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区教育局 |
广州市中学一级教师资格第十五评审委员会 |
⑶申报中专中级的可根据学校类型选择评委会
广州市中等专业学校教师中级资格评审委员会
广州市中等师范、教师进修学校教师中级资格评审委员会
⑷申报中学实验系列的选择广州市中等师范、教师进修学校教师中级资格评审委员会
⑸申报中专高级实验师的选择广州市中专学校高级讲师资格评审委员会
⑹教育系统相关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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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工作部门 |
评审委员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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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 |
广州大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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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学院 |
广州医学院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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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
广州市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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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 |
广州市成人高校教师中级资格评审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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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城市职业学院 |
广州市高等职业教育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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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社会科学院 |
广州市社会科学研究助理研究员资格评审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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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广州市技工学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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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文化局 |
广州市图书、资料专业馆员资格评审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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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档案局 |
广州市档案专业馆员资格评审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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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广州市技工学校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评审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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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 |
广州市中学高级教师资格评审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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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 |
广州市高等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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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 |
广东省中等师范学校、教师进修学校高级讲师资格评审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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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 |
广东省图书资料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第二评审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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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 |
广东省小学高级教师(副高级)资格评审委员会 |
(二)“记录顺序号”为非业务信息指标,用来标识该条记录在列表中的排列顺序,数值越小排序越靠前,越靠前的数值代表此项记录的重要性越高,例如学历。
(三)【保存并下一步】是系统保存当前录入的情况记录并自动还原页面到初始状态,用户可继续录入下一条内容。
(四)除申报广州市中等师范、教师进修学校教师中级资格评审委员会的材料要按要求上传外,申报中学高级教师及中专高级讲师不具备设备条件的,其“证书、证明材料”、 “业绩、成果材料”中的原件和论文原件上传今年暂不作要求。其余有条件的,要通过数码照相或扫描后再进行附件上传,论文等非单页的扫描件当成附件上传时应将扫描件的图片按顺序插入WORD文档后再进行上传,扫描效果以看得清晰为准。
(五)无论用户进行到哪一项的录入,如要退出系统,务必要点击左侧的“完成并送审”选择“同意”点击生成报表,建议用户一次性将信息完整录入。需修改送审后材料,须进行“回收”操作,再进行修改后送审。
四、材料送审:申报人务必确认录入的申报信息无误后,才可将材料通过系统送单位进行审核,并承诺:“本人承诺以上填报的内容和提供的证件完全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相关责任”,若无异议,点击“同意”及“确定”可完成送审。
五、技术问题:操作上有何疑问均可通过左侧“导航树”最后一栏的“网上咨询”在线解决。
网上申报所录入的信息只是所有申报材料一部分,网上不能生成的表格和材料按原要求提交,所有纸质材料报送的要求不变。
广州市教育局职改办编制
二〇〇八年七月
单位网上审核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操作指南
登录中国广州人事网(http://www.gzpi.gov.cn)或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选择“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系统(http://www.gzpi.gov.cn/vsgzhr)”可开始网上审核材料准备。
一、注册
(一)法人单位管理员首先要【注册】,自行设置登陆名,并点击右侧的【检测登陆名】进行检测。以后, 管理员一旦进入本系统,就须使用该登陆名登陆。管理员请务必牢记的登录名和密码。管理员注册时需填写真实和准确的个人信息,以免以后办理业务时带来不便。
(二)管理员还须完成【单位用户申请】,在同一界面,打开【资格评审系统用户开户申请单】填写《广州市人事电子政务系统用户开户申请单》书面报给主管部门,输入“单位法人码”,并经得主管部门授权后才能登陆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系统。
二、登陆
打开网页http://www.gzpi.gov.cn/vsgzhr,选择【法人单位】用户类型,输入“单位法人码”、“登录名”和“密码”,点击【登陆】即可进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系统。成功登陆后进入“我的门户”页面。点击【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审核】。
三、审核
根据申报情况,通过页面左侧的系统“主导航”树点击选择可进行业务选择。如:单位业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高、中资格→广州市高、中级资格评审法人单位审核(中小学、幼儿园)。
(一)在右侧主界面选择申请业务,进入单位审核的业务流程后,右侧界面会显示若干项待办的业务记录。如:点击【2008年广州市高、中级资格评审(中小学、幼儿园)】,进入该业务操作页面。
(二)进入选择的单位审核业务操作页面,操作首页会显示本单位所有已送审的申报个人的材料。点击个人姓名可查看个人详细信息。也可了解业务办理情况,或者查看本单位申报人员记录转送其他评委会(评审组)情况。
(三)在此页面的数据操作栏中,点击各项业务,进行相应操作,点击【审核】可查看【继续教育复验情况】以及【个人详细资料浏览】所对应的申报信息,在个人详细信息页面中会显示个人的各项信息,但无法对信息进行修改(若确实需要修改,可用外部流转【退案】交由申报人处理)。
四、录入意见
(一)设置【单位评前公示情况】和完成单位审核【填写意见】中的各项信息(可由其它文档粘贴过来),完成后点击【保存】。
(二)【转送其他评委会(评审组)】操作,可选择评委会(专业评审组),并可设置处理意见,处理个人信息,点击【保存】,转送其它评委会设置成功。
五、材料送审
(一)选择处理意见,可选择单位内部流转或单位外部流转。
1.若内部流转,可选择【审核同意(呈单位领导)】或【审核不同意(呈单位领导)】,选择完成后点击【确定并发送】。在弹出的对话框的列表中显示了所有本单位的具有审核权限人员名单,选定需要呈交的人员,按【确定】完成操作。
2.若外部流转,可选择⑴退案;⑵不同意(结案);⑶审核同意(呈上级部门)。在点击【确定并发送】后,需在弹出的对话框中选择要送审的上级主管部门。
(二)注意:对于已经审核,其下一步的业务正在审核或进行其他操作之后,系统将不允许法人单位用户回收(在上级部门还未对某申报人选择处理意见之前,可以对其进行回收重新处理)。
六、技术问题:操作上有何疑问均可通过左侧“导航树”最后一栏的“网上咨询”在线提问获得解决。